□本報記者張亮趙紅旗
  5月9日,對河南法院系統來講是一個特殊的日子。
  曾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河南商丘農民趙作海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和被宣告無罪都是在5月9日。為了警示全省法官,吸取冤錯案的深刻教訓,河南高院把這一天確立為“錯案警示日”。
  趙作海已經無罪釋放,開始了自己生活。但是由趙作海案引發的思考和有關改革仍在河南法院系統進行。今天,在河南高院舉辦的“5·9錯案警示日暨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錯案件的防範和糾正”論壇上,多位專家對冤錯案件防範和糾正展開熱烈討論。這已是河南高院第四次開展“錯案警示日”活動。
  考驗社會治理能力
  冤錯案觸動公正底線,社會公眾非常敏感,大眾傳媒非常關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樊崇義認為,冤錯案蠶食的是司法公信力和公民的政治信仰,衝擊的是司法制度和黨的執政根基,對冤錯案應該警鐘長鳴。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奮飛表示,冤錯案的預防和糾正是對國家治理能力的考驗和衡量。尊重和保障人權已寫入憲法。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人權的司法保障。樊崇義認為,這是把人權保障落實到司法程序之中,是對人權保障的具體化。
  李奮飛認為,以冤錯案的防範和糾正為切入點,極有可能切中當下司法改革的關鍵,牽一發而動全身,迫動司法權的整體優化配置和司法運行機制的調整。
  民意司法良性互動
  5月8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除了正常聽審人員,旁聽席上還坐了由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組成的7位觀審團成員。
  觀審結束後,觀審團成員分別結合庭審情況,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等問題發表意見,並形成書面材料交合議庭,供合議庭參考。
  司法是判斷權,是高度專業化的智慧活動,“陽春白雪”的司法如何與“下里巴人”的民意對接?河南高院的人民觀審團機制對民意和司法的良性互動作出了非常有價值的探索。
  河南高院規定,凡是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重點關註的案件,法律評判與社會評判可能出現重點偏差的案件,信訪評估認定當事人信訪可能性較大的案件等,都要引入人民觀審團機制。
  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認為,通過觀審團成員觀審,使觀審團的意見與專業法官的意見形成思維互補,避免冤錯案的發生。
  李奮飛表示,人民觀審員的閱歷、知識結構、情感可以彌補法官專業判斷的局限性,在證據關聯性、案件事實等方面給法官提供參考。另外,一個由人民觀審團參與的案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禦外來干涉,為法官堅持公正審判起到保護作用。
  “人民觀審團涉及司法公開透明和審判如何接地氣的問題,對於堅持司法權的人民性和預防冤假錯案意義重大。”樊崇義說。
  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主任陸詠歌認為,把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員和擁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吸收到觀審團,還可以起到法律宣講的作用,有利於實現服判息訴、案結事了。
  制度設計促進預防
  目前,我國的刑事訴訟被有些學者比作“做飯、端飯、吃飯”的過程,強勢偵查、優勢公訴、弱勢審判,使得審判“有的飯吃得不情願”。
  樊崇義認為,冤錯案的防範和糾正,從整個司法體制來講,要逐步加強審判機關的地位和職能。現階段,在法院內部要真正確立庭審中心地位,處理好審判和辯護的關係,控辯雙方的關係以及審判長的地位和作用問題。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常務副院長王新清認為,律師對於預防冤假錯案十分重要。
  自從趙作海案件發生後,河南法院主動吸取教訓,堅決貫徹無罪推定原則,堅持最嚴格的證據標準,在沒有發現真凶的情況下,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告李懷亮無罪,彰顯著保障人權的新刑訴法精神和憲法精神。河南高院與河南省司法廳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關係共同促進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加強法官與律師的相互尊重和監督,確保律師的辯護權,共同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截至目前,河南高院已制定無罪推定、死刑案件證據審查、刑事案件審判管理等16項制度,從制度層面上防範冤錯案。
  防範錯案任重道遠
  河南近年來大刀闊斧地糾正一批冤假錯案。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表示,有些錯案在沒有“真凶出現”和“亡者歸來”的情況,河南法院依據證據規則作出了無罪判決,值得稱贊。
  從制度上來講,陳衛東認為我國的錯案發現機制缺位。大部分錯案是由於“死者歸來”或“真凶出現”才發現的,具有偶然性。另外,發現錯案後,糾正程序啟動困難,存在申訴難現象。
  陳衛東表示,應從制度上構建錯案救濟機制。明確錯案發現和糾正的主體及救濟程序。應完善刑訴法上申訴機制,把申訴納入訴訟程序內。強化社會各方面在發現錯案方面中的作用。完善再審程序,對於已有確鑿證據證明無罪的案件,應設計出一個特別程序。
  張立勇認為,防範冤錯案仍然任重道遠,必須更加重視程序正義,始終做到訴辯平衡、居中裁判,把以人為本、保障人權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不懈追求。
  本報鄭州5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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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審結束後,觀審團成員分別結合庭審情況,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等問題發表意見,並形成書面材料交合議庭,供合議庭參考。
  司法是判斷權,是高度專業化的智慧活動,司法如何與民意對接?河南高院的人民觀審團機制對民意和司法良性互動作出了非常有價值的探索。
  河南高院規定,凡是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重點關註的案件,法律評判與社會評判可能出現重點偏差的案件,信訪評估認定當事人信訪可能性較大的案件等,都要引入人民觀審團機制。
  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認為,通過觀審團成員觀審,使觀審團的意見與專業法官的意見形成思維互補,避免冤錯案發生。
  李奮飛表示,人民觀審員的閱歷、知識結構、情感可以彌補法官專業判斷的局限性,在證據關聯性、案件事實等方面給法官提供參考。另外,一個由人民觀審團參與的案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禦外來干涉,為法官堅持公正審判起到保護作用。
  “人民觀審團涉及司法公開透明和審判如何接地氣的問題,對於堅持司法權的人民性和預防冤假錯案意義重大。”樊崇義說。
  河南金博大律師事務所主任陸詠歌認為,把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員和擁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吸收到觀審團,還可以起到法律宣講的作用,有利於實現服判息訴、案結事了。
  制度設計促進預防
  目前,我國的刑事訴訟被有些學者比作“做飯、端飯、吃飯”的過程,強勢偵查、優勢公訴、弱勢審判,使得審判“有的飯吃得不情願”。
  樊崇義認為,冤錯案的防範和糾正,從整個司法體制來講,要逐步加強審判機關的地位和職能。現階段,在法院內部要真正確立庭審中心地位,處理好審判和辯護的關係,控辯雙方的關係以及審判長的地位和作用問題。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常務副院長王新清認為,律師對於預防冤錯案十分重要。
  自從趙作海案件發生後,河南法院主動吸取教訓,堅決貫徹無罪推定原則,堅持最嚴格的證據標準,在沒有發現真凶情況下,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告李懷亮無罪,彰顯著保障人權的新刑訴法精神和憲法精神。河南高院與河南省司法廳共同簽署了《關於建立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關係共同促進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加強法官與律師的相互尊重和監督,確保律師的辯護權,共同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截至目前,河南高院已制定無罪推定、死刑案件證據審查、刑事案件審判管理等16項制度,從制度層面上防範冤錯案。
  防範錯案任重道遠
  河南近年來大刀闊斧地糾正一批冤錯案。陳衛東表示,有些錯案在沒有“真凶出現”和“亡者歸來”的情況下,河南法院依據證據規則作出了無罪判決,值得稱贊。
  從制度上來講,陳衛東認為我國的錯案發現機制缺位。大部分錯案是由於“死者歸來”或“真凶出現”才發現的,具有偶然性。另外,發現錯案後,糾正程序啟動困難,存在申訴難現象。
  陳衛東表示,應從制度上構建錯案救濟機制。明確錯案發現和糾正的主體及救濟程序。應完善刑訴法上申訴機制,把申訴納入訴訟程序內。強化社會各方面在發現錯案中的作用。完善再審程序,對於已有確鑿證據證明無罪的案件,應設計出一個特別程序。
  “防範冤錯案仍然任重道遠,必須更加重視程序正義,始終做到訴辯平衡、居中裁判,把以人為本、保障人權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不懈追求。”張立勇說。
  本報鄭州5月9日電
  (原標題:防範冤錯案須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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